首页 关于我们 中兆资讯 律师团队 律师务实 服务指南 新法速递 法律学堂 服务领域
中兆资讯
行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兆资讯 > 行业动态
陕西省律师协会举办新《刑事诉讼法》培训
时间:2011-06-28  (浏览 4846 人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刑诉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志在全国律协刑诉法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6月16日,省律师协会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成功举办了新《刑事诉讼法》培训班,省直律师事务所800余名律师参加了培训,省律协秘书长马异文主持培训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省律协特别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顾永忠教授专门来西安授课。顾教授以“刑诉法的修改与辩护制度的完善”为课题,从刑事辩护制度的基础性问题、条件性权利、手段性权利、保障性权利等四个方面,细致讲述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历史,深刻分析了刑事辩护制度的特点规律。顾教授结合新刑诉法内容修改较多的情况,专门对新旧《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对比讲解,对增加和修改的部分条文重点进行了分析归纳。授课结束时,顾教授还与参加培训的律师们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对律师们提出的有关疑问,顾教授一一做了解答。

       马秘书长在讲话中要求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同志在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掌握刑诉法修改的原则、精神、内容,进一步明确律师刑事辩护的职责和权利,深刻理解刑诉法修改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增强贯彻实施刑诉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和意识,牢固树立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为促进刑事辩护事业取得更大发展发挥律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本期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律师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权限意识,对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履行好刑事辩护职责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参加培训的律师普遍反映很受用、效果好。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上页】 【返回顶部